一、借款人去世后无遗产,债务如何处理
1.当借款人身亡之际,若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范畴内,那么其合法配偶将会承担起还款的法定义务。
2.然而,如果这笔债务并非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同时,借款人也并未留下任何遗产的话,除非他的继承人为偿债作出了自愿承诺,否则此等债务将无法得以诉求实现。
法律明确指出,继承者在继承遗产时,应该先清偿被继承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所欠下的税费以及债务,而缴纳税费与清偿债务的总金额应以他所继承之遗产的实际价值为界。
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那一部分债务,即使继承者自愿负担偿还也不得超出上述界限。
此外,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他们对于被继承人依规应缴的税费以及债务则无需负有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借款人去世债务还要偿还吗
在借款人身亡后,相关债务仍然需要进行归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定继承人有义务用所继承的遗产净值来全额偿付被继承人依法应支付的税费与债务。
然而,若遗产金额超过了债务总额,那么超过的那部分债务法定继承人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若是作为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他将无须为被继承人的债务负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当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共同负债时,双方均负有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的责任;然而,若存在非共同的负债且并未留下任何财产,那么只有在继承人主动提出承诺并且同意承担该类负债时,他们才有还款的法律义务。在此情况下,继承人必须先使用所继承的遗产来偿付各种法定的税费以及应付的债务,如有剩余,继承人可以选择自愿偿还,但其金额不能超过所继承的遗产总值。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则意味着他们将无需再为这些债务承担任何责任。